11月21日,山东省体育局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精神和有关要求,授予山东体育学院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资格。
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范围为拥有本校学籍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在读学生,认证范畴为二级及三级裁判员。裁判员等级认证项目为: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散打、套路)、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摔跤、网球、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这意味着山东体育学院学生在校期间,经过学习,通过严格的认证考核程序并进行实习测试合格后,可以由学校授予相应等级裁判员称号。
裁判员是运动比赛的执法者、管理者和服务者,在比赛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对裁判的社会需求不断增加。高等体育院校培养和选拔高水平的裁判员,对竞技比赛以及全民健身运动的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山东体育学院获得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资格,将开拓体育人才培养的新视野。学校将认真对待此项授权,要求竞赛训练处和相关二级学院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山东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